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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樓不如放火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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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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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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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8526425
火險還有分細項喔
基本火險只賠屋子本身
其他財損不理賠
需依狀況加購其他保條
我是不知道台灣老闆聽到要加錢會不會買帳
這點持保留態度
另外
應該譴責放火的行為
你根本無法控制災難範圍
其間的人損 財損不ㄧ定只是老闆的
其他無辜同事的生計誰負責
以一己理由造成嚴重公共危害實不可取
我都死了,其他人與我何干
核彈的恐怖平衡,才是世界和平的主因
我覺得其他事也可以以此類推,才會有人做事
要不然弱勢的族群永遠是被欺負的一方
2012-01-03, 12:46 PM #
20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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