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semmy 捷運、公車不能點對點,汽車的油錢太貴、停車費太貴,就改騎機車嘛!除非汽機車的成本都比大眾運輸高,不然不能可放棄私有車輛的
 
 另外,某些先進國家只有對私有汽車收進城費、擁擠費,但並不向機車收取這筆費用,而且還開放機車行駛公車專用道。這就是人家先進國家比台灣先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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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公車又不是設計就為了給你點對點
就是把你帶到一個地方,剩下就讓你自己用走的,不然就是轉換另一種交通工具
又不是機車有多好,每一種交通工具都有用途,多一種選擇不是很好嗎?
每一個國家交通狀況不同,人家不過就是現況下的妥協或者權變,決定怎麼做,又不是國外怎麼做就比較進步,國外的月亮比較圓嗎?
你覺得台灣應該怎樣,那就去修法嘛,不要不去修然後在那邊對交通規則抱怨,有種就把機車騎上公車專用道,少在那邊叫說台灣規則多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