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哇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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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罰款應該學習國外,按照營業額百分比來裁罰,固定金額會因經濟變遷而變得沒有價值,
數十年前1000元很大,現在根本不痛不癢。


對...我也一直覺得應該要這樣做...

不然現行的罰責對那些很有錢的公司&有錢人來說~

根本不痛不癢...

按比例的話~

對小公司來說~也不會出現金額太高~

以致出現可能倒閉的可能~
 
舊 2012-01-03, 10:36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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