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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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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itan200711
前恕刪


前面有人說 "募兵稅" >>>>不是很好嗎?
以後三十五歲以後還沒有服兵役
直接通知你 必須繳錢
既然這是國家債 又覺得賺錢比較有意義
那就去賺錢來還
無可厚非

...

我也覺得當兵算一種義務,和納稅一樣

很贊成募兵稅的想法, 剛好國家也缺錢, 募兵制很難推

我的想法是分5級

1. 沒錢,還需要給國家養 : 簽志願役4年, 領志願役薪水, 有可能續簽

2. 沒錢,但不願意簽志願役:義務役2年, 領志願役一半月薪,有可能轉服志願役

3. 沒太多錢, 不想當太久 :義務役1年,領現行義務役薪水, 但必須繳納志願役2兵一年份薪

水募兵稅,而且要一次繳完

4. 我家有錢,當兵是你們的事: 軍事訓練4個月,還是要參加教召,戰時一樣動員,必須繳納志

願役2兵→1兵→上兵共4年份薪水募兵稅,而且要一次繳完

5. 我家有的是錢,打仗干我屁事,不要來煩我: 免役,戰時要從機場離境也沒人攔,必須繳納志

願役2兵→1兵→上兵共5年份薪水,以及下士→中士共7年份薪水合計12年份募兵稅,而且

要一次繳完
舊 2012-01-03, 04:06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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