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萬博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75
引用:
作者u8526425
我在google查到的相關報告是
http://www.peopo.org/taedp/post/11397
節錄其中

為什麼不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做為配套呢?

他也指出,有人建議應該要還原無期徒刑的本質以替代死刑,並同時提高有期徒刑上限。無期徒刑還原其本質為終身監禁,而不是現行實際上25年後即可假釋的制度。不過,依據各國的研究發現,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因為違反刑法、監獄再社會化的教育功能、會使犯人自暴自棄,放棄向上自新的機會,同時會增加管教的困難,甚至導致管教機關以暴制暴的惡性。因此,不建議以真正的【無期】徒刑取代死刑,在制度設計上應給予開釋的機制。

請問人權廢死團體s在這一點上有更新一步的共識出來了嗎

你可以參考一下電影刺激1995中的黑人主角

他申請假釋那段演得很有趣

好像還有一段劇情是另一個假釋的囚犯被關到老得無法再度適應社會變遷, 以自殺結束生命

別把廢死想得好像是對囚犯的恩寵似的

以這位新聞主角來看, 他最怕的大概就是人權團體大力主張的廢死
 
舊 2012-01-02, 08:39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萬博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