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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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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那個.. 各位.

"目前"依照新聞(暫且)看.

這個殺人犯不是拉著還活著的運將跟警察對峙的哩.. 如果當時狀況是那樣警方應該"還有可能"選擇當場擊斃殺人犯.

但是照著新聞看是殺人犯先幹掉運將, 之後才單獨跟警方對峙.

人都已經先被殺了.. 這除非他當場還拿著槍指著警察蓄意擊發(但是影片裡是他指他自己的頭).. 這沒的選巴...
 
舊 2012-01-02, 07:45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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