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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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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strong
你提的「車道占用,警察根本不開罰單」就是很好的訴求,
可惜沒有好好利用 ...
至於「把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列為重大違規」,主管機關列為重點取締,
那是 政策執行面 輕重緩急 的 抉擇,
如果你上路時完全遵守交通法規,
那麼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是嘛?
如果今天你在唯一可行駛的車道上遇到違規停車。
你要違規走禁行機車道,還是要期待可能10分鐘才會回來的違規駕駛?
     
      
舊 2012-01-02, 01:37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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