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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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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CRASH
沒有效率這點...科科
在這邊效率的意思應該是"傳輸檔案大小/傳輸所需時間"吧
如果我們對於效率的定義意見一致的話,那麼我不得不反對
USB傳檔這些,在任何smart phone上早就已經是沒有效率的行為了
這句話
單一個小檔檔案在smartphone上最方便的是用BT傳,
如果是很多小檔案,那麼壓一壓丟到dropbox的確是不錯
不過超過100甚至只要50MB以上的檔案,就算拉傳輸線的時間加上去,速度還是比鳥鳥的3.5G或是wifi來得快
smartphone之所以smart,並不是因為手機有多聰明,而是使用手機的人要聰明


就我個人來說

只是不喜歡被限制要怎麼使用一個物品
舊 2012-01-02, 12:21 PM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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