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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1年1月1日小弟第一筆支出----交通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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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DX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
weirock
指的是薪水~而不是分紅~
警察的薪水是中央給地方政府「代管、代發」
有些地方政府會把這筆要專款專用的錢自行挪用到別的地方~
像我們雲林縣政府去年就是這樣幹~
發不出薪水怎麼辦?
叫縣警出去開單~賺到的罰款就補回他們被挪用的薪水~
真的假的...
新聞有爆出來嗎
2012-01-02, 10:11 AM #
22
Vincent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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