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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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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5
引用:
作者重生
+1.
銀行不是慈善單位.銀行沒有義務幫他付那些錢.
這種判決有待商確.



我覺得法官判得很好


銀行有責任為自己的借貸行為做風險評估
而且銀行和這種弱勢債務人不管能力、認知水準各方面
壓根不是同一條平等線上

銀行必然在這件事上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這個案例畢竟是非常少數
再者,一家病號、只有一人養家的情況下,再強逼債務人還這100萬
只會把這家逼上絕路
舊 2011-12-31, 10:53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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