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lent Member
|
年輕人
殺人不過頭點地
今天這件事對方有千百個錯
你驗傷單也開出來了
也不過就是醫藥費的問題
你要把單純的意外事件無限上綱盧到對方讓你的奇檬子會爽
就要想想事情後續的發展你有幾分掌握度....
我不是站誰的立場
只是因為工作關係常處理一些糾紛
覺得有些人(尤其是土生土長的台北人)
的想法真的是很異類.....(你要對方主管在那種場合怎樣處分自己部下?)
講白一點我賭你到現在還沒有一個合理讓你跟對方都能接受的道歉方式來讓這件事落幕
殺人一萬自損三千
真要對方給一個交代
一張存證信函加驗傷單就好了
何必逼人太甚
(如果你到現在連驗傷單都沒有,那就真的甚麼都不必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