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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mobius797
所以以後遇到類似事件
直接報警驗傷先告個過失傷害
要和解怎樣的再來談
只要求道歉和面速力達母會讓人抹黑是來詐財的


這還是"業務過失傷害",罪比較重喔...
舊 2011-12-31, 07:14 PM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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