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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0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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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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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對啊,那是兩三天後的事,叫警察來排解紛爭合理,自己就醫合理,要驗傷提告都合理

但叫救護車不合理,還一堆鄉民付和要叫救護車,台灣人真的一堆人把救護車當成自己家的

01那邊不就是把救護車當作自己家的一堆
白癡喔 會走會大聲叫 還有行為能力的人 (還可以拿V8)需要就需要叫救護車 浪費資源
計程車的錢收據拿一拿不是也跟對方報
還是被敲到頭 有啥馬上的危及生命的原因 需要用到救護車
舊 2011-12-31, 03:03 PM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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