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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denni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您的住址: 最亂的都市
文章: 342
mazda有錯,錯在他第一時間沒有立即"滿足"這位受害著的要求..當然,要求太過分就例外.

MAZDA第二錯,沒有拿出現場的相關影片,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導致處於挨打的份.

第三錯,看到人家都拿出攝影機,還在嗆聲,這不是白目是甚麼..當然,偷拍的例外.



我不在現場,但我覺得被敲到的那位仁兄也不是啥好咖就是

做人是互相的,有時候看似受害著,並卻不是真正的受害著 .
舊 2011-12-31, 05:02 AM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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