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漲 停
這是錯的 .
道路應該是全民共享 , 目前只限汽車(含紅牌機車)使用 , 則是
被不當的政策給扭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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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才是錯的。
因為按照法規來說,沒有政策問題,政策是行政命令。
既以立法,請尋求法律程序進行修法。
再者,若腳踏車也說要上快車道,也來個聚眾訴求,就一定開放嗎?並沒有...
所以...若全面開放會妨礙行車流暢與安全,就須有配套措施。
誰管你是什麼車要開放?
維持現有流暢是最低限度,並不是特殊專利。
政府何時能因開放某些受壓抑族群原有的權利,而導致既得利益者特權受損卻還能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