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trong
你提的「車道占用,警察根本不開罰單」就是很好的訴求,
可惜沒有好好利用 ...
至於「把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列為重大違規」,主管機關列為重點取締,
那是 政策執行面 輕重緩急 的 抉擇,
如果你上路時完全遵守交通法規,
那麼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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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闖紅燈、紅燈右轉、任意變換車道、機車未兩段式左轉,哪個對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危害比較大?
對警察而言,汽車油門一踩車就不見了,路口守株待兔就可以抓到的未兩段式左轉危害比較大!
上路時完全遵守交通法規?你要我死得更快嗎?好幾次依最高照速限騎在最外線車道,還不是被搶快的汽車同車道逼車,就是不會去逼內線龜速的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