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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el_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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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46
引用:
作者iDemon.2
我覺得應該是有機會100%

切入到被撞的時間非常的短
而且車主車速非常的慢、也沒有加速
反而是歐巴桑切換車道沒有注意後方、到車前馬上減速

車主即使注意到機車也很難避免


這樣解釋好了. 如果有一個老女人一直對你吼-你有種殺死我啊!
然後你一刀砍死了那個女人, 法官要不要判你殺人罪??

可是是那個濫女人先激我的啊! 任何男生都很難吞的下這口氣.

這不改變你殺人的事實, 頂多只能說你情由可原.

退100步想, 如果今天是戰車慢慢的偏過來, 我相信原車主
一定來得及煞車.

車主多少抱著有理不饒人的想法. 如果機車繼續切進來, 反正
是妳來被我撞, 我在主幹道上走的好好的, 是妳錯. 所以並沒有
減速讓龜速摩托車先過.

駕駛的視線範圍是大於行車紀錄器的.

因為有類似經驗, 如果上法庭, 雙方都累之外, 汽車駕駛會發覺
事情跟他想的不一樣. 法官會開導他的...

如果是我可能就煞慢下來給婆婆一個大大長長的叭, 然後@#$@#.
舊 2011-12-30, 09:26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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