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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KINLL
小建大~你貼的圖跟取消"禁行機車"好像沒有相關吧~
你應該推動的是強力交通違規掃蕩才對阿....而且以獎金制的方式來實行..
與其讓機車跑到內側車道造成危險..還不如重罰那些隨便亂停的車還比較實在~

我曾向桃園縣政府檢舉蘆竹大竹路路邊違規停車佔用機車唯一一線道的問題,結果第一個月我可以不用騎上寫著禁行機車的第二線車道,第二個月我還是回歸以往,被迫騎上寫著禁行機車的第二線車道了

對於汽車佔用車道違規停車的問題,警察就是勸導、驅離而已,而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或是騎上禁行機車道,則是列為重大違規,一定會處理!!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沒用的...他要的是路權,我們要的是安全
八竿子根本打不著
而且他會跟你講 - 取締是不可能的

只有一線道可騎車,還得更路邊違規停車的汽車共享車道,如果有個白木開了車門,對騎機車的人真的安全??

別說99條規定有幾線道可以騎,那是給台北遵守的。離開台北,沒有一個地方政府會甩中央法規的!交通不也不想管的!
舊 2011-12-29, 10:54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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