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INLL
小建大~你貼的圖跟取消"禁行機車"好像沒有相關吧~
你應該推動的是強力交通違規掃蕩才對阿....而且以獎金制的方式來實行..
與其讓機車跑到內側車道造成危險..還不如重罰那些隨便亂停的車還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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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側車道違規臨停是一個問題:採用交通執法面(Enforcement)解決!
機車路權不彰是一個問題:採用交通工程面(Engineering)解決!
不該一直把交通執法面的問題,模糊掉路權分配不公義的問題。
機車族就是多數用路人,路權分配不公義這也是事實(交通部頒佈的機車管理政策白皮書早都明確指出該弊端),就無需繼續混淆視聽了...
違停問題該解決、機車路權問題也該歸還;兩個方向,同時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