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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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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KINLL
小建大~你貼的圖跟取消"禁行機車"好像沒有相關吧~


你應該推動的是強力交通違規掃蕩才對阿....而且以獎金制的方式來實行..


與其讓機車跑到內側車道造成危險..還不如重罰那些隨便亂停的車還比較實在~

沒用的...他要的是路權,我們要的是安全

八竿子根本打不著

而且他會跟你講 - 取締是不可能的
舊 2011-12-29, 04:0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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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