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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爆黑幕:比法條不如有金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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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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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
carage
遠走北京? 我沒看錯吧?
那邊不是情況更糟糕嗎??
台灣至少還有媒體跟反對黨可以爆料,那邊喔,如果得罪了有力人士(所謂的有關單位)到時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一個行政命令(俗稱紅頭文件或批條)可以凌駕一切法律法規程序的地方,難道會比較好?
連他們的最高法院頭頭都公開承認他們判案以黨的事業至上...
說不定
是為了保命才跑去對岸的
2011-12-29, 03:12 PM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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