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瀟湘夜雨
我確實是這樣想
我覺得犧牲一些公眾設施,房價不漲也沒關係,遊民能有地方睡就好了
我一直強調遊民白天用公園合法,晚上睡公園只能開罰單
意思就是告訴政府和反遊民的鄉民,你們沒辦法在公園對遊民怎麼樣
以地板潑水這種間接方式不讓遊民待也是違反行政程序法
行政行為應該選擇對人民最小侵害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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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又選擇性遺忘了,
自治法中的十六條嗎,不單單只有罰單,是可以不讓使用者使用公園的喔。
另外,什麼時候積極安置遊民,
變成開個公園讓他們睡就好(更別提他們還嫌公園不好睡),
而不是積極建設收容所。
另外我還在等你證明我說大話,譏諷我的證據,別忘了我小小的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