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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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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whales4
換個角度想:若老師的作業沒限制資料搜尋範圍的話,
上知識+詢問其實沒犯法,但任意公開學生姓名隱私與名譽受損應該很嚴重。
好險教授學者錢多多∼付得起!!!

搞不好一戰成名拿著大把名譽賠償金哩
然後學校頂多刁難讓他知難而休學…但應該不敢,免得又被告。


看這教授都會玩知識加了
想當然會給條件

網路公布公開資料 叫他去找教授報到罷了,當然不公布比較好

要告很難喔,除非不想念成大了,跟教授認錯對未來比較有幫助
舊 2011-12-28, 12:01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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