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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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地區醫院看胃食道逆流
每個月都要回診拿藥,每四個月還要再照一次胃鏡,
照過後才能繼續開藥(健保規定照過胃鏡給付四個月)
看了快一年沒改善,於是前幾天換了區域醫院級的看
第一次看病開了一個禮拜的藥(需自費),並安排照胃鏡
照過胃鏡後醫生開給我三個月連續處方箋
這樣比較起來大醫院看病花費反而比較便宜耶
之前地區醫院每個月回診一次
單次花費:420元,每三個月=420x3=1260元
掛號費:140
部份負擔:80
藥品部份負擔:200(藥價超過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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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區域醫院每三個月回診一次
單次花費:340元,每三個月=340x1=340元
掛號費:100元
部份負擔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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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以為大醫院看病比較貴,事實不然
地區醫院為什麼不能開連續處方箋?
請問只有區域醫院級以上醫院才能開慢性處方箋嗎?
每個月回診浪費時間金錢,回診也只是回去拿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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