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乖乖軟糖 流入傳統市場
新聞報導: 過期品外流檢調搜索乖乖總部 聲押經理
2011年12月27日 上午11:01
偵辦荷亞案 赫見大廠涉嫌
〔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謝武雄、楊雅民/綜合報導〕過期食品依法應予報廢、銷毀,但彰化地檢署偵辦荷亞商店涉嫌販售過期食品案,竟發現食品大廠「乖乖」公司今年五月將已過期兩個月的水果盤軟糖,以一箱三十元的低價混合即期商品一起賣給荷亞;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葉建成私下表示,看到乖乖公司的出貨單時,「失望又震驚」。
檢方二十六日搜索乖乖總公司及工廠,並帶回業務經理楊志峰、業務員郭欽豪及倉儲經理李尚?、倉儲員黃新憲等人漏夜訊問,訊後楊被聲押,郭、李、黃三人各以五萬、五萬及三萬元交保。
乖乖強調 進行內部調查
乖乖公司協理柯志雄強調,過期商品不但會封存,還需呈報至國稅局,究竟哪一個環節出問題,正進行內部調查,也配合司法單位調查。中壢的工廠人員表示,公司要辦理退稅,才會將過期產品堆放廠區,每兩個月會請財政部人員到場清點,隨後將過期產品送到桃園縣焚化爐銷毀。
兩地搜索 扣押24箱產品
彰化地檢署昨天會同警、調及中區國稅局、衛生局等單位兵分兩路,前往乖乖公司位於台北市萬華區的公司及位於桃園縣中壢市的工廠搜索,兩地共扣押已過期水果盤軟糖同批號的產品二十四箱,同時也在廠內發現大量過期餅乾、糖果,包括孔雀桶、玉米棒、泡芙、捲心餅等,已由桃園縣衛生局封存。
出貨5百箱 一箱賣30元
檢方指出,偵辦荷亞案過程中,發現一張今年五月來自乖乖公司的出貨單,進一步調查,發現在該批出貨單上有五百箱於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就已經到期的「水果盤軟糖」,以及八百箱即將在三個月內到期的即期商品。
變造日期 轉賣下游攤商
荷亞商店負責人陳政利供稱,他以三到四折的價格買進即期商品,但乖乖公司要求「加購」過期品,一箱三十元,每一箱裡面有一百四十四包軟糖,平均一包兩角,變造有效日期後,以一包兩元價格轉售下游攤商,主要通路是傳統菜市場、夜市或雜貨店,售價一包十元。
食品大廠處理過期食品都有標準流程,義美食品表示,該公司全台門市對於過期商品,都要求拆毀包裝後才能報廢。統一企業指出,賣給通路或批發商的產品,到期之前通通可以載回退貨,到期後依據法定報廢流程處理,譬如飲料商品把液體倒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包材會在國稅局和環保單位監督下進行銷毀程序,從盤點到進廢棄物處理廠壓毀,每個過程都要拍照存證。
http://tw.news.yahoo.com/%E9%81%8E%...-202851725.html
誰說的才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