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遊民只有台北有?嘉義這邊也不少,半夜睡在你家門口,大包小包的塞在出入口,渾身的惡臭躺在門口睡覺,你能不報警處理我輸你,還是說我得請他來家裡洗個澡、鋪個床給他睡?
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我同情但不矯情,這種好手好腳,只肯要不肯給的人,要我尊重他
你的論點想說什麼?遊民是人,所以在公園隨地大小便、露宿都是對的?
大家也舉了一堆例子,這些遊民並不是沒有人提供棲身之所,這都可以視而不見?
我也睡過車站,基本上沒人會趕你,早上只有條伯伯會來查身分,不製造髒亂,根本不會有人鳥你。自由是在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自由,別把給你的方便當隨便。
高舉著人權旗子的,往往都是踩著別人的人權在呼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