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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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esarlin
就像Joan好了,文章中提到常有人念成另一個名字Joanne,文章教不會分辨的人怎麼分辨這兩個名字,我不認為很無聊,什麼事都有特例,不過這篇教的比較像是常識,多學點常識為什麼會是無聊,遇到特例後,又可以知道特例是什麼,不是很有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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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重點在於 "錯" 字,尤其說 "還把老外名字唸錯,真是一件很糗的事"。為什麼很糗?
如果今天報導是說 "通常下面的名字是這樣念的",那我就會覺得這是常識,我根本不會寫什麼東西。可是直接講 "錯" 就有點無聊。尤其是甚至英國英語和美國英語念法、拼法根本都有時候有不同時... 就像今天要是週刊講說 "Center" 的後面 er 不該捲舌才是正確,一堆然念錯... ... 美國人會怎麼想?
是否錯,直接問朋友就好。要是她介意,就跟她請教她認為的正確念法,就這麼簡單。每個地區都有不同的用法和習慣,沒有對錯問題,也不該有對錯問題,除非對方介意一定要用某種講法。不然美國英文和英國英文這無聊議題已經吵了上百年,哪會有什麼常識好講呀?要講常識就不要指責另外某個是 "錯"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