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IVE4EVER
New Member
 
DIVE4EV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SEAWATER
文章: 7
引用:
作者forumuse
我寧可報警也不使用
這個社會太黑暗了
我能做的善事大概只剩路不拾遺

小孩子亂玩是必然的
前幾天到2樓餐廳吃飯
父母及爺爺居然放任兩個小女孩在樓梯旁邊又跑又跳
父母在遠處自顧自的吃飯
爺爺在旁邊傻笑

真要不小心跌下去
我那個年代我會被父母及爺爺抓起來打,並向店家陪不是
這個年代店員會被父母及爺爺抓起來打,並向小孩陪不是外加醫療費及精神賠償


又不是你想用就能用,沒受過訓練當然是報警為第一優先,但是如果發生事故的是親人,第一

時間現場就有這個設備,而自己又會使用,那你是救還是不救

急救的觀念原本平時有準備,能不用就用,不能說你不想用就覺得不需要有,以上
舊 2011-12-23, 12:59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IVE4EV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