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的時候我的彈藥士為了把連隊遺失的七發子彈彈殼補回來,
他竟然跑去彈藥庫大樹的地下把當年他師祖告訴他的N年前多的一箱彈藥挖出來,
事後又沒有把多餘彈藥放回去埋好,當清點時連隊搞不清楚把一堆多餘5.56子彈列入清冊,
一段時間之後子彈數目核對不起來才被師部發現。
這下子我都要跟著去師部同營長去副師長辦公室罰站,
結果呢?國防部也下來查,比對批號之後,才發現這都已經不知道是多少年前核對不清的爛帳,
所以軍團壓住事情,把子彈收繳之後,就當作什麼事情也沒發生,
不過後來連隊外出打靶,萬一少了彈殼非常麻煩,因為你再也沒有多餘的彈殼可以繳回去。
舉以上例子是講光是彈藥這些東西萬一發生事情,牽涉多少軍士官兵報告寫不完,
何況是軍人對百姓開槍這種事情,所以軍人會傾向息事寧人也是有原因的。
不太贊成媒體把部隊的事情講得義憤填膺,好像這件新聞軍人絕對是錯的。
畢竟大家講一講很容易,出了事情擦屁股的還是可憐的阿兵哥、軍官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