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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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的分水嶺我提前過了, 今年底正式(包括心理建設)離開, 其實是先有決定再有決心..
可能未來會搞砸, 可能外面沒我想像的好待, 可能我其實是靠公司資源跟舞台在過日子?
後來乾脆某周末依照最後一個念頭, 隔天上班就跟上司說了, "道不同不相為謀."
以下言論非常個人化:
我不願意當一個狗腿, 而前任公司也無法容許我這種人的存在, "有理想有原則."
尚未有家庭負擔的我, 如果不趁現在去試試看, 以後會處於被動的遇到瓶頸.
這從來就不是錢的問題, 因為我本身並沒什麼大的消費, 而是沒有成就感.
我知道有哪些問題(管理與技術層面)也想要嘗試去協調解決, 但礙於公司文化.
而最重要的原因, 我不願被人瞧不起, 特別是某一類人, 所以想去證明.
最簡單說法, 待在他們的框框裡沒有發展除非變質.
其實每個人都有不同考量, 但做決定的情況都是一樣的, 後果自己得承受.
所以我只有一個建議: 不論結果如何, 不要耿耿於懷, 需要記住的是當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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