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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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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storm101
我前面已經說了,有沒有"指揮官"要擔而已.寫報告打圓湯那種事後處理是公務員的強項,不用擔心!

交戰時期?
兩岸有簽過什麼正式的停戰協議嗎?兩岸現在嚴格來講還是交戰時期,不相信!要是台灣今天宣佈獨立,看解放軍明天會不會打過來?

外籍人士闖入營區還不能抓起來?那怎樣才能抓起來?要他斃了幾個人才能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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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在世道沉淪的今天還會有人要說對待罪犯還要怎樣怎樣守法的!!
那些犯人在對待被害人的時候有想這麼多嗎?
還是你覺得那幾位恐龍法官可以伸張正義?


請去翻翻看之前的新聞吧
那次被闖入拍照後來是怎麼處理的


至於你在說的出營區抓人........
那不是軍隊應該做的事情
連憲兵都不太能做了

當法律執行者都不能守法的時候
那不就更亂了嘛

且你要軍人來執行對於ㄧ般人民的警察權時
那可是比以前警總時期還要誇張的事情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AE%AA%E5%85%B5
世界各國的「Military Police」(軍事警察),在中文裡,往往譯為「憲兵」,但專指執行軍紀之部隊,平時配署在陸海空三軍等各軍種底下,其警察權只限於軍人。通常對一般民眾沒有管轄權,除非是戰時或其它法律另行授予。
[編輯] 中華民國憲兵

主條目:中華民國憲兵

中華民國憲兵的英文雖翻譯為「R.O.C. Military Police」,但跟其他國家的憲兵不同,除執行軍法(軍法警察[1]),維持軍隊紀律外(軍事警察[2]),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229至231條之規定,憲兵隊、受檢察官之命調度之憲兵,對一般民眾亦有管轄權,且負有偵查重大刑事犯罪的責任(司法警察[3]),但重點於偵辦軍人、軍事及軍民共犯之犯罪行為。

中華民國憲兵兵科獨立於中華民國陸軍之外,直屬國防部,是一個獨立運作的部隊,類似古代之禁衛軍。憲兵部隊雖配備有裝甲車及大口徑迫擊砲,但與陸軍的野戰任務不同,在戰時憲兵的主要任務為軍紀糾察、維護社會秩序、衛戍目前首都-台北市與遂行城市作戰、執行反恐任務。
     
      
舊 2011-12-22, 07:59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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