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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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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引用:
作者SUNGF
如果是捐給基金會

然後基金會管理人是自己子女或妻子

那是標準的富人避稅行為

國家據說抽不到稅

最偉大的是像正新 繳了10億以上遺產稅

比例來說比王永慶繳的還多

反正很多公益團體維持費佔善款1/3

政府也差不了多少

不如繳稅給政府當捐款


報導說是成立公益基金會,對啦,基金會的管理者很重要.
舊 2011-12-22, 08:45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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