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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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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sutl
1.我也認為不該有禁止機車的平面或高架道路。在禁止左轉的路口,我也不認同兩段式左轉,比較安全的做法是跟小客車一樣三段式右轉。

2.台灣的法律上,汽車是個泛稱,一般人以為的汽車,法律上是小客車。我不認為改名字能改變什麼。

3.新竹就有一個三陽工業的安駕中心喔!安駕訓練在各國都不是強制的,所以還是從嚴加考照來執行比較好。機車路考監考官並非坐在後座,而是在機車後方開車。

4.考慮到台灣駕照分級在250cc,而且大型重型機車的考照內容的確比較扎實,所以以250cc為分界比較好,車牌顏色也明顯不同好辨認。

其實 我發現 每個人的看法 在細節上有一點落差
比方說你 我 小建 咱三個人看法就不太一樣了
這我覺得應該學某政黨候選人 應該先尋求 機車共識
總之 絕不會是92共識 阿不是 是交通管理92條修正條文
舊 2011-12-22, 08:30 A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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