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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越拉越大,難道無法改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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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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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01
我是覺得 不讓年幼子女背債 這個說法有問題
用自己的名義先欠 反正如果不幸走了 讓子女拋棄繼承不就好了
如果有房產的話 一樣先過戶給子女
然後藥能用多久算多久先欠著 反正子女一樣拋棄繼承
怎會有子女背債的問題呢?
擺明要倒帳,誰讓你先欠著?
無擔保品,能借到大筆錢,並且靠拋棄繼承就可脫身的?
信用貸款嗎?
還是地下錢莊?
2011-12-21, 08:38 AM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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