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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龍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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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我想會貴主要是療效並不明確吧,所謂乳癌初期的治療效果比較好,也可以說現在對於
乳癌的治療藥物,最有療效的是在初期的治療上,因此初期的藥物可以賣的比較好,
而有銷售量,自然能壓低價格了,而也因為初期的藥物具有療效,所以健保局才給
付。

反之,如果治療效果不明確的話,自然買的人就少了,而為了打平研發的成本,自
然就只有提高價格了,而這種死馬當活馬醫的藥物,就算治療效果不明確,還是有
人會買的,但這種有如花錢買符水的治療方法,我想健保局也不可能去給付的,畢竟
健保預算就是給某種病的錢多些,勢必另外一種治療的錢就會變少了。

單方面聽病患的話,會覺得好像健保局不顧死活,但就實際的情形來看,沒給付也
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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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乳癌口服藥 申請未附實證療效

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2月19日 上午11:32

部分醫師、乳癌病友要求乳癌口服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健保局醫審暨藥材組表示,該藥藥廠雖曾申請,但因未附上最新實證研究資料,加上每名患者一年藥費支出上百萬元,健保局須把錢花在刀口上。

健保局指出,衛生署三年前核准此口服標靶藥物在台上市,用於治療Her-2陽性、且曾使用化療及針劑標靶藥物治療無效的轉移性乳癌,屬於乳癌第三線用藥。

健保局指出,藥廠曾提出三、四次健保給付申請,但所附新藥臨床研究報告,未能證實可提升轉移性乳癌患者整體存活率,因而被打回票。

官員強調,此口服標靶藥在台上市之初非常昂貴,一個月花費約十二萬元,藥廠近來雖略有降價,仍要九萬元,健保局必須在財務負擔、病患用藥間取得平衡。

至於部分乳癌病友以健保局已給付肺癌、腎癌第二線用藥為由,不滿「厚此薄彼」,健保局強調,藥品是否納入健保給付,不是以器官區分,希望外界不要誤會。

健保局表示去年起,健保給付Her-2陽性的早期乳癌患者使用針劑標靶藥物,是因實證資料證實,若能提早用藥,能有效控制乳癌,藥廠若要爭取乳癌口服標靶藥物納給付,應儘快提供相關資料,方能說服健保局藥事小組專家。
舊 2011-12-19, 06:1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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