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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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lenroy0414
我不會懷疑 這篇報告的數據
但是如果您的意思是 肇事車輛如果超速 撞到他不會只有這樣的話
引用這篇報告會有一些盲點
這篇報告的研究如果是純50KM 完全不煞車直接撞上 那真的就難以活命
不過這樣的撞法 除非是故意或根本沒看到
但通常交通事件 在撞上前一定都會煞車 撞擊能量可能就不會如您所算的那麼高
如果超速是算緊急剎車之後的車速 那在撞擊的瞬間 當然不可能有50KM以上
但在緊急剎車之前 他的車速是多少我不能確定
影片中貨車從開始到十字路口都沒有減速的跡象
可能會因為一個簡單的法規
還是會有一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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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舉出撞到前4秒鐘
總行程55公尺
這樣一個相對明確的數據
並且撞到前1.5秒行進10公尺這樣一個參考值
當然 更細緻的就需要參考車子的載重 輪胎 該處柏油的磨擦係數等來推算
因為看廣角鏡頭 感覺速度很快
但是注意看最後一個車道箭頭到撞擊點感覺很遠
實際上只有9公尺 考量到廣角鏡頭 車子距離最多10公尺
這就是這些推算的由來
在車禍處理與判斷責任時 這些都是需要參考與注意的
一台貨車時速30公里撞到人 我想不至於連飛帶滑行只有10公尺吧
洛帝后只有瘀血與擦傷 連骨折都沒有
這邊主要的是說明他受傷程度與車速的關係
此外已反應時間與距離來看
報告中明確說明50公里時速最少要28公尺以及1.5秒的時間
1.5秒時他大概只剩下10公尺了
加上他開的是貨車(注意右側有錄到後照鏡)
所以在考量到這樣的因素並且參照撞擊速度與撞擊後結果
此外車身也進行了有限空間內地閃避
而且車輛無超速(所以前面有列出如此推估的數據)
因此認為車主有注意有盡力並且無過失
我之前就發生過類似案例
事實上就是無肇責無過失
初判前 對方也是這樣認為要我賠
初判後 對方一拿到報告就乖乖聯絡我要付錢了
當然如果不會說
那大概會被告到脫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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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lenroy0414
對方要七十萬 我有看到影片回覆 當然是很扯
所以才會提一下 其實有時候慢一點多注意一點
沒事總比有事好 這種賭博 賭贏了賺不到什麼 輸了卻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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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
不過就像我說的
現在很多案例就是苦主不會說
或是遇到恐龍法官的結果
明明都修法了
只能感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