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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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yikikikoko
上面小弟是覺得某些是爭取應有權益,某些是需要配套措施,某些是天馬行空。
小弟對樓主想檢舉這方面不太了解,但如果是公益的,是想解決陋習的,有人想做,就算不給方向,至少也別譏笑人家,雖然做這些事,本來就要有被人嫌多事,還有譏笑的打算,但不一定要去當笑他的那個。
麥克大曾經熱血過卻被放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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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沒笑他,我很認真的告訴他,要做,就是找到證據,不要以為我覺得哪裡有問題,就會有人幫他找到證據,法律就是因為不保護弱者,所以你要了解法律
第二,就是因為幹過一樣的事情,我才告訴他要做就要冷靜想想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