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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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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小建
小弟就幾個疑問 --

我國政府有必要將全國所有公共場所,弄到整個晚上都是燈火通明,才叫做安全無死角嗎?深夜的公園,是適合建議民眾還要去遊玩,所以才要廣設照明設備嗎?

那還分什麼白天或晚上...

新聞中沒有說清楚,所謂的深夜,倒底是多晚?晚上9點、10點?還是晚上1~2點?
晚上10點前大家還在外面活動,燈火通明還說得過去,但晚上1~2點還亮得像大白天一樣,就太過分了

不過10點過後,空曠地方還是留點燈光比較好,至少晚上經過的人可以看到發生什麼事,警察要巡邏也比較方便
 
舊 2011-12-15, 06:0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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