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rel
我在#25裡
因為被曲解我的意思
我特意列出我對這則報導的質疑
你沒讀完這串文
斷章取義還敢跟我嗆? 去讀完!
|
早就讀過了,
我本來就是要回你#25的文章。
但你在#4輕易的把捷運文化蓋上奴性的戳紀,
可不是#25那邊東拉西扯的就會消失了。
引用:
作者trel
公車時間不穩定,受制於交通我認命
但是受制於司機擅自侵害我的權利
我不接受!
少數服從多數不是任何情況都適用
我已經舉了生命權的例子,你不服,我也懶得講了
如果你認定搭公車就該有被耽誤的心理準備
而不允許我叫大家去思考被耽誤的理由是否適當
我再舉例(累...)
如果司機是為了跟路線上的某一店家朋友打招呼
刻意停下聊天,因而耽誤,你也要認命嗎?
到底司機可以那樣侵害乘客權益嗎?
|
撒尿牛丸又出現了

生命權?雖然情節很荒謬(我的重量不夠台北市的人每人一口)
如果真的只有我是解藥,我會認命,
但希望我的家人朋友可以獲得保障,但討論這個歪掉的範例有意義嗎?
公車司機的職責,本來就是載運乘客到其目的地,
所以不光是開車就好,乘客對地點路線不熟的時候,給予協助也是他的職責,
悠遊卡刷不過的時候他也要處理。
因為這些本來就是他的職責,你可以不喜歡,但不代表大家都認同你的喜好。
甚至有時還會有司機尿急跑去上廁所,但因為這涉及行車安全,所以也還算是職責內的部分。
至於路邊跟朋友聊天,這本來就不是公車司機的職責了,
請恕我不陪你無線上網的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