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rel
公車司機在決定要耽誤大家時間去指導該作者坐車路線前
有考慮過,也許有人不願意被耽誤嗎?(那怕只有一個)
還是你要說不爽不要坐?
還是公車司機利用大家的奴性去給不爽的人壓力,讓不爽的人就範?!
救人的例子差得遠了
願意犧牲的(願意被侵害權利的)就是那(些)跳水的人
但該公車司機卻是(逼)著全部乘客一起犧牲(被侵害權利)!
北捷已經改規定了!
不贊成(不鼓勵)在電扶梯上步行!
因為不安全!
然而高速公路內線車道是高公局核准的!
麻煩你舉例找適當的好嗎? 我不是你們的啟蒙老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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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
不想被耽誤,就不要坐公車,坐公車會耽誤到的情況可不只問路一個。
比如很多誇張的紅綠燈或行人穿越專用號誌。
我個人是不知道你有多常坐公車,
但個人確定時間上沒有那麼急迫才會挑選公車。
同時也因為公車的不確定性很高,所以鮮少看到有人為問路擺臉色。
另外北捷是不宣導(因為之前跨年有電扶梯掀頭皮事件),
什麼時候變成 不贊成(不鼓勵)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