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e
10:19 (1 小時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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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反映取消禁行機車、增列交通違規獎金、開徵擁擠稅、單雙日限單雙號車牌進入市區及駕照考照加強道路實習等事項,本局非常重視,特別向您回復本案辦理情形。
一、取消禁行機車,回歸車速分流一節,涉及交通管制工程事項,將由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另案回復。
二、增列交通違規獎金、同案件多人檢舉重複開罰:對於檢舉違反交通規則之狀況,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或各主管機關檢舉,有關建議增列交通違規獎金一節,立意甚佳,惟處罰條例係屬中央頒訂全國一致性法令,因此本局將適時向交通部反映,納入檢討修法之參考,您亦可逕向交通部提出建議;至同案件多人檢舉重複開罰一節,對於違規停車、車輛超速之連續違規行為皆可依處罰條例第85條之1規定連續舉發。
三、開徵擁擠稅、單雙日限單雙號車牌進入市區:
(一)徵收道路壅擠費與單雙號車牌管制的目的都是為了管制與調節進入都市擁擠地區的車輛數,以減緩擁擠地區的交通流量。
(二)參考國際城市如新加坡、倫敦、斯德哥爾摩等實施道路收費制度成功案例,其收費區域主要為市中心商業區,因國外城市土地使用管制嚴格、使用型態單純,衍生之交通行為單純,實施道路收費區內不涉及住宅區日常民生進出需求,因此收費管制之可行性與民眾的接受度較高;反觀本市土地使用為住商高度混合型式,衍生之交通行為複雜,難以區分外來旅次或當地住戶生活旅次,收費區域與對象須更為審慎規劃評估。
(三)目前本市持續以構建公共運輸系統,提供便捷的大眾運輸服務,減少私人機動車輛的使用,及透過各種運輸需求管理手段,如尖峰期間調高停車費率、路邊停車累進費率、擴大機車停車收費範圍等措施,提高汽機車使用成本,逐步減少汽機車輛之使用等方式,達成車輛總量管控之目的。
(四)本市現正積極推動捷運二期路網建設,期能提供更便捷之大眾運輸服務,待其建設完成後,本市之交通旅運行為將有所改變,因此建議應等到捷運二期路網完成後,再評估實施之可行性。
四、駕照考照加強道路實習:目前駕照考照僅規定學科及術科考試通過後即可發照,駕照每6年換發1次,惟屢有民眾考上駕照卻不敢上路,或就算上路也缺乏應有的駕駛道德及禮儀之情形,交通部公路總局已著手試辦「道路駕駛考驗」,目的在於增強駕駛能力及膽識,以提昇民眾的駕駛道德及技術,此措施與您所建議道路實習有異曲同工之妙,如您願意,可將實習之內容清楚描述,洽本局運輸管理科梁先生(1999#1506),或可逕洽主辦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02)2311-3456)反應。
隨信檢附滿意度調查表1份。若您有任何疑問可洽承辦人:張佑華,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879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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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的一份回函...
對汽車的管制部分,大家自行看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