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01
聽說小建下周要上凱道 天氣太冷 我人就不去了
以下一些看法 你參考看看吧
有建設性一點的 我是建議 雙方各退一步 機車黨也別想著要塗消禁行機車
這一步太大步 台灣保守成性腦袋堅若磐石的公務員 一定是辦不到的
不如退一步 建議把"禁行機車"改成"禁行慢車"
根據時代進步 客觀的將慢車重新定義
並認真思考 大型重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輕型機車 之間的關係
比方說 慢車的定義:獸力/人力車(含自行車)
(重新定義150CC以下含電動機車 為輕型機車)
還有自認開不快騎不快的 老伯 買菜婦人 這些定義為慢車 比照目前機慢車行駛
(重新定義白牌重型機車為150cc以上)可定義為快車
跟的上快車車流的 得行駛平面快車道
250以上黃牌的得行駛快速道路
550以上紅牌的得行駛國道
台灣之前150以上機車禁止進口領牌很長一段時間
如要漸進式改革 應利用150cc這個多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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