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air
在市民大道那個路口這樣闖簡直是匪夷所思的行為
因為在那邊根本就不能那樣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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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看了幾次,該車輛是光復北往南闖紅燈出現
該路口,光復北往南車輛在市民大道西向東亮左轉燈號誌時段(約20秒),有紅燈右轉號誌
引用:
作者小豹貓
那個地方是市民大道橋由西向東下來的交流道
會有單向左轉的號誌,其實很難有空檔讓人直接抄過去.
連人都不一定有機會跑過去,何況是車?
因為左轉燈的時間不長. 轉過去的車速都還蠻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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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大到西向東要右轉到光復北路,在路口前約100~150公尺有閘道引導至慢車道再行至路口右轉,所以在該路口時,高架下來之車輛不得逕行右轉
結語:
該肇事車輛利用光復北可右轉市民大道時,右轉後再轉回光復北路上,第一次危機差點和下高架的車輛擦撞,等到無車輛下高架時,加速前進,導致慢車道機車攔腰撞上,慘劇發生
如無肇事車輛一連續的違規行為,就算是機車慢到10KM/H~快到200KM/H,都不會發生這慘劇。
PS:該慢車道常有比此次機車車速更快的汽車出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