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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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小建
小弟上面都有明確說了...
機車在此事故中, 有無超速部分, 須待警方明確認定; 這部分比較不像我們看影片就能判斷闖紅燈與否那樣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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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行車紀錄器的5秒到6秒一秒鐘前進快25~30公尺以上
(可以參考標線或是數位地圖)
時速多少請換算
要低於時速40
得要秒速在11.11公尺之下
又沒說汽車沒錯
這麼激動幹嘛
都沒吐槽有人相反的在別篇卻會炮這情況下的汽車了
事實上根據個人的猜測
肇責應該會在73或是82吧
當然得感謝邪惡的絕對路權排除條款以及未注意車前狀況帝王條款
如果沒那兩條 絕對是汽車百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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