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qwer9812
基本上 喝酒後還硬是要開車 等於開著兇器到街上一樣
等同隨機殺人 因為酒駕的人 自己也不知道他會殺到誰
至少我認為 酒駕就是不尊重 他人在街道上的生存權了
明知不能酒駕 還硬是要酒駕 這難道是沒有預謀嗎?
如果說因為他喝醉了 所以不知道他自己在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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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酒駕的人沒有打算要殺人,你最多只能說他預謀酒駕,不能說他是預謀殺人,到最後就是酒駕不等同於殺人,畢竟不是所有酒駕的人都殺人,而您說的喝酒開車像是開凶器上街,其實很多人就算清醒著開車也像是開凶器上街。
我個人也認為酒駕刑罰太輕,不過制定法律有個難題就是比較嚴重的罪要有比較重得處罰,而酒駕在社會上雖然很可惡,可是畢竟不是最嚴重的可惡行為,所以罪責不能重過其他重罪,以免undermine 其他重罪的處罰。
如果酒駕過失殺人就要處死刑,那其他的罪可能也都要調高刑罰,甚至會變成動不動就重刑罰輕案的狀況,所以修法真的不是兒戲,不是民眾當時覺得什麼行為很惡劣就把它刑罰調到最高,那這樣沒兩年刑法裡就會有一半是死刑了。
我認為酒駕抓到就最少要吊銷駕照,壘犯也至少要服刑,不得易科罰金,至於死刑什麼的,我認為情緒化了,還是要有更慎重的斟酌,不然就鄉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