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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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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Lavion
除了賠償之外, 還要吊銷駕駛執照, 怎麼能讓這種人再開車!
一切推給意外, 都不是駕駛本身的問題嗎?


像這種違規肇事致人於死的本來就是要處以吊銷駕照.
(吊銷駕照要等三年後才能再考)
如果有其他重大違規項目(如肇逃, 酒駕, 吸毒或是吊銷駕照期間肇事者),
就會處以吊銷駕照, 終身不得再考.
舊 2011-12-11, 02:0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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