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建
這個想法:我會請當天活動到場的所有機車族在離開時, 表現我們守規矩這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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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更大規模的"完全嚴格"的"遵守機車交通規則",來凸顯機車交通規則的不合理,會不會更能達到效果呢?
例如:
一、三線道,內2禁行機車,當僅剩的一車道被佔用時,就等佔用車輛離開後再往前行。
二、被公車逼往禁行機車時,在不使自己受傷的前提下,停車,保留現場,報警處理。
三、不知停在待轉區外有沒有罰則,如果有的話,當天看到待轉區滿了,就不要騎過去,就再多等一個燈號。有的待轉區旁即是黃網線,其上是不能臨停的(當然,若當場警察說可過就過,不然就跟他說過去就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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