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ary1978
Registered User
 
Gary197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NEAL
嗯,對,這我也可以認同,每個地方都有老鼠屎,我們批評也不太有用,能做的事情,就是有天自己也是做一樣的工作時,不要去�**陔陔�

我覺得像之前那位法官旳太太本身也是法官,卻去控告那位盲人,這點就不太適當。當盲人覺得自己受到委屈,他去申訴而已,由第三方監察院來評理即可,是非曲直自然有公義評斷。而那位法官太太卻利用自己的專業,去攻擊不懂法律的盲人,我想那樣的目的應該很明顯:即使告不成,也要對盲人施加上法院的壓力。

我一直以為,法律是用來維護正義的,但在這裡的例子,卻明顯看得到法律變成懂的人可以拿來利用的武器。這點,的確會讓很多人心寒,也覺得監察院的"申誡"並沒有對做錯事的法官構成嚇阻效果,反而更變本加厲,這點是蠻可惜的!


最近民間司改會有一系列的活動: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ail.asp?id=3451

建議大家支持一下
舊 2011-12-10, 04:23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ary197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