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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st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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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41
引用:
作者NEAL
你看像之前檢察官、法官可能因為案件多、工作壓力大、有個人情感,講了不恰當的話,例如爆粗口、想把人家小狗轟出去,馬上就被監察委員盯上懲處,不像一般人可以道歉了事;或著一個案件沒辦好,可能因為罪刑法定原則受限,不能依現有法條,對一些邪惡的混蛋重判,於是違反了民眾情感,被炮轟是恐龍法官。
別的公務員我沒意見,一講檢察官、法官我就火大...

一般人要是工作上把差事辦砸了或是情緒失控,輕則懲處降職丟飯碗,重則賠錢坐牢,檢察官、法官不管怎麼胡告亂審把別人的生活害得亂七八糟,大多就是申誡了事,外界口誅筆伐他們也不痛不癢的,還有什麼工作比這還爽的...
舊 2011-12-09, 07:5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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