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
引用:
作者Rainwen
根據法律規定,配偶可得的應繼份是所有遺產的二分之一,
要注意,是"所有"遺產,而非只有那棟房子。
所以如果兒子其他遺產還不少,總價值等於甚至大於房產,
而父母只想要那棟房子的話,女方是可以大方給沒關係,
因為若真打官司,損失的恐怕會超過一棟房子,而且還撕破臉。
但若房子很有價值,但其他遺產沒多少的話,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曉得兩老除了房子外,為兒子開戶存款的那筆錢一開始想不想給女方?
|
在幫大家補充一點 遺產也有包含在外的債務
這個個案還要注意 往生的人在外有沒有欠債
法律上你要繼承他人遺產 萬一有債務也要代替他人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